商標駁回復審
2023-03-17 09:59 作者:HB-HT13245409205 | 我要投稿
商標是人工審查的,所以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想法和意見,導致同一案件的審查結果不同。特別是商標審查周期縮短到5個月,全國平均每個工作日有1萬多個商標提交申請,而全國只有一個商標審查單位——國家商標局提交申請。這種情況下,為了趕上進度,保證質量,考官把模棱兩可、不確定的都否決了。不同審計人員的檢查結果會有一些偏差。在這種情況下,為了獲得商標權,不要輕易放棄。畢竟是唯一的機會。盡量采取救濟程序,進行復審,以便早日獲得商標權。
影響商標駁回復審的主要因素,要看駁回復審申請中所闡釋的復審理由的“分量”與“成色”。
主要提出以下幾類理由:
1.申請商標是申請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冊商標。
經(jīng)過長期的使用與宣傳,已經(jīng)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譽度。申請商標經(jīng)過申請人廣泛使用,已同申請人形成了一一對應的關系,具備了商標應有的區(qū)分性。
2.申請商標是申請人獨創(chuàng)設計的嶄新商標,具有獨創(chuàng)性和顯著性。
申請商標的核準注冊,不會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。
3.申請商標同引證商標在構成要素、繪圖方式、整體外觀、顯著部分、呼叫、含義等方面有明顯的區(qū)分,不會使消費者產(chǎn)生混淆,不構成近似商標。
其中,構成要素、繪圖方式、整體外觀、顯著部分、呼叫、含義等方面的具體區(qū)別,可以通過詳細的展開說明來進行證明,增強說服力。
4.依據(jù)審查標準相一致的原則,結合本案,各引證商標均含有近似的構成要素,且在核定使用的類似群組上都有交叉,但最終相繼被核準注冊。由此可見,商標中含有近似的因素并不是被駁回的決定性理由。因此,商標具備自身顯著特征,能夠起到區(qū)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功能,即應當予以核準注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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