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(guān)于《同名同姓受害者協(xié)會》
“一16歲高中生誘拐一6歲小女孩到公廁,猥褻后捅其二十幾刀致死”
聽到這樣一句話,你的第一感受是什么?
是否與我一樣,為這個年幼的、可憐的、尚未體驗世間美好的小女孩惋惜,為這個殘忍的兇手感到義憤填膺?
這樣的一個案子,被下村敦實展現(xiàn)在他的作品《同名同姓受害者協(xié)會》的開頭,突然而不突兀。以兇手的第一視角描述誘拐小女孩——愛美的過程,自然而然用了兇手的名字:大山正紀(jì)。
最開始的主角,一位喜愛足球的高中生,跟我的感受一樣。
雖然或許有些迎合朋友和喜歡的人的嫌疑,但他認為,這樣的一個犯人不應(yīng)受到少年法的保護,在報道中隱去他的名字,這是對他的包庇。
網(wǎng)絡(luò)隨了他的意思,很快有媒體挖出兇手的名字大山正紀(jì)。這對很多人似乎來說成為了一個宣泄口,罵聲不絕。
但主角很快陷入了絕望。
因為,他的名字也是大山正紀(jì),沒錯,他和兇手重名了。
不幸接踵而至:他沒能被錄取上想上的大學(xué),喜歡的人疏離他,他和朋友的關(guān)系越來越尷尬。
現(xiàn)實給予他的臉一個響亮的巴掌。
偏激、被憤怒洗腦的網(wǎng)友們開盒,扒地址,扒家人信息。
故事沒有到此結(jié)束,因為像他一樣的正紀(jì)還有很多,都在后面的故事里,詳細請看書。
令我聯(lián)想到當(dāng)今網(wǎng)絡(luò)。
“兇手太殘忍了,憑什么不放出他的名字,把他的名字扒出來!”
于是重名的人遭殃。
“某某某原來有這個愛好!怪不得犯罪!”
于是擁有這個愛好的人遭殃。
……
義憤填膺會變?yōu)閼嵟?,再變?yōu)樯鐣缫暋?/b>
誠然,那些被痛罵的人或許值得痛罵(這也要被冤枉的情況)。
但你的憤怒,真的不會傷害到別人嗎?
換句話說,你的憤怒,是為被傷害的人鳴冤,還是為了滿足你內(nèi)心虛假的虛榮正義感?
事件反轉(zhuǎn)再反轉(zhuǎn),正義者刪除又刪除。無論是會為別人帶來傷害的正義,抑或是需要不斷改變風(fēng)向的正義,是多么諷刺?句句銳利如刀的話,傷害的恐怕不會是一個人。哪怕僅僅傷害了一個人,你確定ta應(yīng)該承受這個傷害嗎?你眼中的卑劣,是否是別人的高尚?
卑鄙成為卑鄙者的通行證,高尚成為高尚者的墓志銘。
請各位警惕。
共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