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學理論課程全集 共28講 新版(逐步更新)

緒論 理論與文學理論
一 理論是什么?
1.理論:Theory,原意為去觀看。理論的本意為一種觀察和沉思,這種觀察是非沉浸式的。用一種審視的眼光去看待關于閱讀的一切活動。
理論與反思:反思是理論的品格。人心中的選擇沒有一個確切的標準,都是在比較之中做出的選擇。

二元對立
床前明月光,疑是地上霜。舉頭望明月,低頭思故鄉(xiāng)。
詩文解讀:
虛實對立,遠近關系,作者有意,無意,有限與無限(主客之間)。在有限之中把握到了無限,瞬間之中把握到了永恒。來自于結構主義的分析。

2.理論與常識(常識是理論的對象)
理論與常識背后都是一種觀念。常識來源于經驗,理論來源于反思,是一種經過過濾以后的常識,是被證明過后的某種觀念體系。
3.理論與闡釋(闡釋是理論的功能)
雷蒙德威廉斯《關鍵詞:文化與社會》對理論的解讀:
理論是一種觀念體系,一種思想系統(tǒng);理論還是某種推測和思索;理論生成源于人把握深層次世界的某種欲望,人總希望找到世界的的某種規(guī)律。
傳統(tǒng)理論和現代理論的區(qū)別:
傳統(tǒng)理論,本質上就是找規(guī)律,與此同時容易使理論變成工具。
現代理論:本質的難于把握和總結導致走向某種闡釋。
4.理論與實踐
a.理論源于實踐:實踐的對象是豐富多樣的,理論本身也應該是豐富多樣,不是僵化教條。
b.關于實踐:實際去做一件事。實踐必須作為一種物質實踐,到底存不存在精神實踐?實踐同時作為一種主觀精神生產過程,理論是一種精神實踐。
二 什么是文學理論
1.對文學現象的抽象反思
a.文學活動的兩個系統(tǒng):
文學創(chuàng)作到文學作品再到文學接受;文學生產到文學價值再到文學消費。
b.文學四要素及其關系
世界、作家、作品和讀者。艾布拉姆斯《鏡與燈:浪漫主義文論與批評傳統(tǒng)》提出,葉維廉對四要素的新解釋《地域的融合:中西詩學對話》。劉若愚《中國的文學理論》都是對四要素的闡釋。
2.對文學文本的深入分析
解讀文化現象背后的原因,提出為什么。
3.對文學觀念進行學理探討
第一章 文學的本體視域(文學本質論)
1.文學本質問題(文學是什么)
a.文學是否可以定義?
不可定義:維特根斯坦為代表的《邏輯哲學論》,世界分為可說與不可說?!墩軐W研究》中提出家族相似理論,
家族相似:“游戲”。一個不斷延展的概念。

莫里斯韋茨《理論在美學中的作用》。類似觀點,藝術也是無法定義的的。屬于不可說的部分,一個無限延展的概念。
喬納森卡勒《文學理論》,反本質主義。文學是什么不重要。
2.理論與經驗
a.區(qū)別
理論,不可定義。
經驗,可定義。理論來源于對經驗的某種提煉和總結。
b.文學的定義方式
實指性定義
邏輯定義
i.屬加種差法:被定義項=種差+鄰近事物的屬。
種差:被定義項與其他事物的區(qū)別。
ii.文學的存在方式
物質形態(tài):對于文學是一種物質和載體
精神形態(tài):起點。
文學是語言的藝術。
c.屬加種差法定義的問題
i.只是揭示了關系,沒有揭示本質
ii.它假定了種差之間的界線是清晰的
3.本質主義與反本質主義
a.唯名論與唯實論
本質→事物的共相。唯實論認為共相是存在的;唯名論認為共相不存在,它只是一種虛構,名詞背后并不指向一個具體的東西。
b.結構論與關系論
“忒休斯之船”,同一性問題。
文學就是組成的關系結構,體現為語言的運用。
c.本質主義的問題與缺陷
i.預設了存在一個現象與本質的關系。羅格斯中心主義。
ii.誤以為本質是一個普適性的既定事實。本質應該是不斷變化的,(變化的本質還是本質嗎?)任何關于本質的定義都是在特定歷史時期和社會環(huán)境下的表述。
iii.誤以為文學的本質是唯一確定的。這時候容易犯一個過分概括的錯誤。
d.反本質主義的問題與缺陷
i.絕對的本質(超時空普遍性的本質)和相對本質(特定歷史時期和環(huán)境的本質)。
ii.文學本質具有一定的可把握性。
文學性的四個維度(審美,語言,想象,形象),把文學問題(是非性)轉換為文學性(強弱性問題)問題。
e.作為“事件的文學”
伊格爾頓,《文學事件》。文學本質是就是一個事件,文學的五個特性,虛構性,道德性,規(guī)范性,非實用性,語言性。
思考:從事件角度理解文學本質。
二 文學性與文學本質問題
(一)維度一:文學的文化屬性和審美屬性
文學是一種文化形態(tài),文化具有歷史性。
文學是一種審美文化,具有審美屬性的言語行為,審美意識形態(tài)屬性。
1.作為文化形態(tài)的文學
2016年10月13日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鮑勃迪倫引發(fā)的關于語言,文學和文化的思考。
(1)文化的本質
雷蒙德威廉斯:人類的一種生活方式(余秋雨:文化是一種成為習慣的精神價值和生活方式,它的最終成果是集體人格)。文化是一個有機的整體。
(2)文化背后體現了人與現實之間的關系。
2.作為審美文化的文學
思考:關于武漢疫情相關影視劇作品意義的思考。
關于教材刪減部分(舉例魯提轄拳打鎮(zhèn)關西)的思考。
文學能夠建構現實。
(1)審美文化:以審美視角對人類生活方式的一種重塑,通過這種重塑來符合人的某種審美理想。
(2)文學提供的是虛擬情境。在虛擬情景當中人的情感能夠得到釋放。
科林伍德《藝術原理》:情感兩個階段,負荷和釋放。文藝可以讓人釋放情感。
文學代償了現實生活中無法滿足的東西。
(二)維度二,文學的語言屬性與符號屬性
文學語言與日常語言的區(qū)別:
(1)文學語言是陌生化語言,日常語言是自動化語言(代表俄國形式主義者什克洛夫斯基《詞語的復活》)。
(2)指涉性和非指涉性,代表了多義性和確定性;深度和淺度。代表伊格爾頓《二十世紀西方文學理論》,韋勒克《文學理論》(文學語言是內涵式,日常語言是直指式)。
(3)虛擬性和現實性語言。代表作家伊瑟爾《文本的召喚結構》,文學是一種描述性語言,日常語言是解說性語言。
(4)內指性和外指性。德國接受美學家施迪爾勒《虛構的文本閱讀》,加大拿佛萊《批評的解剖》
(5)情感表現和信息傳遞(可感性和非可感性)。新批評代表瑞恰茲。
(6)生成性與惰性。保羅克利《言語的力量:科學與詩歌》。
(7)偽陳訴與陳訴。文學對象的真?zhèn)螁栴},不指向現實的真?zhèn)巍,F實語言必須指向真?zhèn)巍?/p>
(8)述行語言與記述語言(杜拉斯《情人》)。代表美國哲學家約翰賽爾《言語行動》《表達和意義》,英國奧斯丁《如何用語言做事》。強調語言的用法。
述行語言:表示這某種許諾或暗示,說話人要實踐或者執(zhí)行他所說的語言。對讀者進行勸說,說服,干預讀者判斷。
記述語言:對事物進行敘述或者陳述。

(9)含蓄的意義與清晰意義之比超過一個日常標準。解構主義者保羅德曼《閱讀的寓言》
字面性與修辭性。

(三)維度三:文學的情感性和形象性
1.情感性
(1)情感和欲望的關系(人的某種需求)
文學誕生的原因是人有話要說,意味著現實有某種匱乏,或者源于某種審美理想。
(2)情感與主體
情感是生命本質的體現。通過語言來表達每個人獨特的個性和情感。作家和情感之間形成了,某種綁定關系。這時候就形成了某種作家的主觀性,作品形成的時候天熱帶了作家的主觀性。
(3)后情感文學
人的情感是可以被建構的。
美斯特洛維奇《后情感社會》。情感特性:虛擬性,表演性,代理性。
情感是一種可復制的產品:情感失去了內在體驗,變成了一種話語。
情感有意的拉開了與主體間的距離
情感話語的泛濫:情感的價值
思考:在看經典(暢銷)作品的時候,我們需要的是作品的經典性還是只是看這個動作本身?
2.形象性
思考:微信聊天為什么喜歡用表情包?
抒發(fā)感情的中介,文學所用的媒介是語言,語言具有某種公共性,是一種理性的存在。文學同時又要表達情感,情感又是私人性的,非理性的。在通過公共的東西表達情感的時候,必然會發(fā)生損耗。
作家借用公共性的東西表達私人性的情感,考驗作家技巧的時刻。
霍?!锻朔茽柕隆?/p>
形象大于思想:
1.含義
(1)作品形象所包含的意義超過了作品的主觀意圖。舉例《紅樓夢》,巴爾扎克《人間喜劇》,巴金《秋》
(2)作品形象所表現的意義與作品意義矛盾。
2.原因:
i.形象的間接性和不確定性
ii.接受主體的主觀能動性:讀者進行閱讀再創(chuàng)造;作者的創(chuàng)作受到時代限制
iii.作者自身的思想矛盾,作者的主觀意圖不等于作者的全部思想。
(四)維度四:文學的想象性和虛構性
1.文學的真實性問題
真:現實主義。
i.文學是作家對生活的反映,反映現實生活的真相。
ii.真相:不是現象真實,而是本質真實。
iii.社會科學是邏輯的真實,文學藝術是藝術的真實。用形象揭示顯示生活中的本質。
文學的認知性:
iv.真:與現實相符,這是一個認知的過程,體現一種認知性。
v.“真”的多義性問題:事實之真(實然)和價值之真(應然)。
三 文學與意識形態(tài)
1.關于審美意識形態(tài)的論爭
(1)肯定:文學是審美意識形態(tài)
1982年孔智光《論藝術時光》,藝術的本質是審美藝術形態(tài)。1982年錢中文《試論人性共同形態(tài)描寫及其評價問題》,文藝是一種具有審美特征的意識形態(tài),審美反映論。1989年王元鑲《審美反應與藝術創(chuàng)造》,文學的獨特性就是對現實的審美反映。1992年,童慶炳《文學理論教程》,文學是顯現在話語含蘊中的意識形態(tài);1999《審美意識形態(tài)論作為文學的第一原理》。
(2)反對派:文學不是審美意識形態(tài)
1988年董學文《文學理論原理》,文學具有某種非意識形態(tài),是意識形態(tài)與非意識形態(tài)性的集合。馬克思《政治經濟學批判》導言,意識形態(tài)形式不等于意識形態(tài)。2003年周忠厚《文藝不是審美意識形態(tài)》,2006陸貴山《文學·審美·意識形態(tài)》。
2.審美意識形態(tài)的論證邏輯
(1)《文學理論教程》:
A.文學是意識形態(tài)
B.文學是一種特殊的意識形態(tài),審美的意識形態(tài)
C.所以說文學是一個特殊的審美意識形態(tài)(話語蘊藉)。
(2)《文學理論(馬工程版本)》
A.文學是社會意識形態(tài)
B.文學是審美的藝術
C.文學是語言的藝術
3.意識形態(tài)概念內涵
(1)意識形態(tài)的本質就是一種想象
A、意識形態(tài)不是知識,也不是科學
B、意識形態(tài)的本質是個體與現實的想象性關系
C、這種想象是一種本該如此的想象
D、意識形態(tài)這種想象是一種本不屬于自我的想象,想象本身就是被建構出來的,我們總是欲望著別人的欲望。
E、作用于實踐的想象
(2)意識形態(tài)的建構方式:詢喚。主要表現方式為廣告,創(chuàng)建一種本該如此的想象,建構認同。不斷的建構個體成為主體。
4.文學與意識形態(tài)
(1)分析作品如何建構自我與現實的想象關系。文學作品中的形象其實就是某種鏡像從而與讀者達成認同。舉例郁達夫《春風沉醉的晚上》。體現在敘事策略上,套路背后滲透著某種意識形態(tài)。敘事類型,舉例穿越小說,給人提供一種想象性的滿足,出顯示生活中某種焦慮的影射。
(2)分析作品的離心結構。分析作者表層與深層傳達出來的不同東西,在深層傳遞出來的東西和表層的大相徑庭,呈現出一種離心的狀態(tài)。
(3)分析文學傳播過程中的接受、改寫與誤讀。舉例《賣火柴的小女孩》《皇帝的新裝》。
第二章 文學的作者視域
一 作者問題的復雜性
1.作者的原創(chuàng)問題
博爾赫斯:《吉坷德》的作者,皮埃爾梅納爾。作品的作者是不是唯一的?作家和作品有沒有必然的綁定關系?
“無限猴子定理”引發(fā)的思考,任何人都有可能創(chuàng)作任何一種作品。劉慈欣《詩云》,關于作品與作者創(chuàng)作的綁定關系,文學創(chuàng)作是一種非常獨特的能力。
2.作者的考證問題
《水滸傳》施耐庵作者問題,故事部分來源于宋元話本,施耐庵作為最后編纂者是作者嗎?!都t樓夢》作者考證變遷,曹雪芹,高鶚,程偉元。
二 作者中心論
將作者視為具有一個獨立個體;作品的意義源于作者。
1.知人論世與傳記批評。
分別由孟子與圣博夫提出。
(1)文本是作者生產出來的,文本一定是作者某種觀念的反映;
(2)文本的意義源于作者,需要作者的生平經歷,時代,背景;
(3)通過資料闡釋作品。
2.獨創(chuàng)性與作者天才論
1759年 揚格《試論獨創(chuàng)性作品》。作家具有獨創(chuàng)性,那種獨創(chuàng)性是天才的,無法復制或者培養(yǎng)的。
3.作者中心論的反思
影響:
(1)作者本人是意義的源泉,需要了解作者的生平和背景。
(2)作品與作者之間的綁定關系。
(3)作者的權威性得以建構。
(4)作者具有不可復制性。
(5)對作品闡釋的絕對權威(話語權)。
反思:
(1)作品是某種歷史或者資料的證明,作品的獨立性和審美性喪失了。
(2)預設了某種因果關聯,作者是因,作品是果。
(3)作者中心論很容易滑向兩個方向,一是強調社會歷史決定論,二是神秘論,作家的創(chuàng)作都是不可知的。
三 作者中心論的解構
1.羅蘭巴特,1967《作者之死》。
(1)寫作是一種否定,對主體性否定。
(2)文本的主體性歸結于語言,語言才是文本的主體,文本從某種程度上講是語言的編織物。
(3)否定“作者先于文本”,作者與文本應當是同時出場
(4)作者死亡宣告了讀者誕生。
2.福柯,1969《作者是什么?》
(1)作者的在場與缺席的問題
符號,表達對象不在場。寫作這個事情,作家和對象應該是在場的。但是??抡J為,作家在創(chuàng)作的時候作家是不在場的,在場的是一整套的知識結構。
(2)作者主體性消亡
寫作消解了作家的主體性,寫作“殺死”了作家。
(3)作者功能問題
作者名字一定是個專有名詞,作者名字在給文本歸類,背后是一整套的權利話語。
四 作者個性與文學傳統(tǒng)
1.原創(chuàng)性作品必然會受到傳統(tǒng)影響的一個結果。魯迅的《狂人日記》與果戈里的《狂人日記》。

魯迅的《藥》與屠格涅夫《雙手白凈的人和雙手臟亂的人》與波德萊爾《繩子》。



如何看待創(chuàng)作時候受到的必不可少的前代作品的影響?
2.傳統(tǒng)與個人才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