誰管縣級市更好些
誰管縣級市更好些
新世紀出了新問題。網(wǎng)上有人說,新世紀的某年月日,某縣級市的一些人因不愿意歸上邊的地級市代管而去找律師告狀,還有些普通百姓也跟著鼓勁,而那里的主官卻在拼命維持穩(wěn)定,真不知這上擠下壓是個什么滋味。
我國原來是地市分立的,在一個地級城市內(nèi)有兩個并列的機構,一個是市政權管理市區(qū),一個是省里派出的地區(qū)專署管理城外各縣,形成了城鄉(xiāng)分割的二元體制。隨著經(jīng)濟發(fā)展,這種體制不斷受到指責,高層于是就發(fā)明了地市合并這個好辦法。
地市合并,說清了就是市管縣。這種體制雖有利于打破城鄉(xiāng)分割,但也引出了一些新矛盾。一是不該升格的縣級市升了地級市,一市管一區(qū)外帶幾個縣,行政成本和財政負擔都加大了,還不如保留地區(qū)不變了。也可能省里當時的想法是為了盡快實現(xiàn)城市化,沒想到,經(jīng)濟發(fā)展自有規(guī)律,拔苗也沒能助長。二是大市管小市,又管又不管,小市指望不了大市,可又不能甩開它,小市的發(fā)展明顯受到影響。三是小馬拉大車,兩個市實力相當,一個變地級了去管另一個仍為縣級的,地級為縣級做不了什么,縣級希望盡快升格,于是就有了前邊說的事情。四是盲目擴張把不該變區(qū)的縣級市變成了地區(qū)市的一個區(qū),結果只是一個名,兩者根本上無法結合成一個城市。君不見,有的地級市主城區(qū)同遠郊區(qū)之間竟有縣隔著,跟大英帝國在海外霸占殖民地差不多。這些矛盾不是地市合并本身的問題,而是脫離實際亂刮風造成的。中國人就喜歡刮風,尤其是“文革”中成長起來的一些人,要學問沒多少,要刮風那能力可大著呢。有人要省轄可能有他們的理由,但若刮起一股風就不好了,屁股大的小地方都讓省直管,小省還可以,有幾十個縣級市的大省,可得把省長忙壞了。有人會想,是否省也可以分開,有的省可能行,有的省一動就涉及國家穩(wěn)定,而且,那樣大的事最高決策者自己會慎重對待,決不是我們小百姓可隨便亂想亂提建議的。
如你是個縣級市主官,你當然愿意省管,那樣,你在不增加行政成本和財政負擔的情況下,可行使地級權力,對上雖仍是縣級官員卻由省管著,退下去時,怎也對付個副廳待遇。但你不能公開爭取,因為,鐵打衙門流水官,爭來的地位不一定屬于你。
你若是縣級市里的副職及以下小官,你最有理由希望省管,那樣,你不用看地級市官員的臉色了,更重要的是,省管后增加了縣級市升格為地級市的可能性,若能如愿,你的級別和待遇就隨著上去了。( 文章閱讀網(wǎng):www.sanwen.net )
若你是經(jīng)常跟官員打交道的人士,你也會喜歡省管,那時,你再辦事,就少了一個行政層次。店錢、車錢、打字復印錢都能省下一些。
如果你是財政供養(yǎng)人員,你可能也會喜歡省管的。除特殊好的地級市外,一般情況下大市對小市不會有任何幫助,劃省直管,或許在財政上有點好處,也就是說,你的收入可能會更有保障。
如果縣級市的上級很有錢,你們可能都不希望歸省,而是想盡辦法變區(qū),因那樣會沾上大市財大氣粗的光??傊袌鼋?jīng)濟了,錢最重要,誰能讓干部提級、職工加薪、辦事省勁,大家就愿意讓誰管。
如你就是個小百姓,又沒生意等著擴大,又沒房子等著升值,又沒孩子等著當官,你就不要關心你所在的地方歸誰管了,甚至叫啥名對你都無所謂,因為你和這個城市實在是沒什么關系。你憑技術掙錢,憑雙手吃飯,此處不養(yǎng)爺,另找養(yǎng)爺處。咱的大中國富強了,就會有你活命的地方,你又沒什么可牽掛的,只要有公民權,有身份證,哪里好過就去哪里。別提什么熱愛家鄉(xiāng),那都是小官們在忽悠你,家鄉(xiāng)有什么好處是他們的,跟你有啥關系?你只要愛國就行,只要國家興旺發(fā)達,你隨時有錢掙,哪都能安家。
全國的縣級市大約有三種管理方式:一是海南式的,省直轄,其他省也有對個別縣級市直轄的,對縣級市的發(fā)展確有好處;二是歸省里的設區(qū)市管,這樣的占多數(shù),也較合乎省情國情;三是歸地區(qū)、州、盟管轄。據(jù)網(wǎng)上消息,多年前,高層己有表態(tài),縣級區(qū)域如何管理,各省可試點。我是贊成當局的,應當先試點,根據(jù)試點結果再研究下步方略,千萬別刮風,別預定模式,怎么對大局有利就怎么做。
一些縣級市盲目改地級市的,如不能合并附近的縣級市,就那么一市管一區(qū),真的沒必要存在,整個地區(qū)還增加了行政成本,不如就降回縣級,取消區(qū),恢復地區(qū),不愿叫縣級也行,給點面子升半格,有副省級市了,也不差再多個副地級市,再不就縣級單列,怎說也就縣級架子,地級經(jīng)濟文化管理權,財政對省,其他事物還按縣級管理。實事求是嗎,免得弄個不倫不類的小城冒充大市,還會影響周圍縣市的發(fā)展。至于該區(qū)域內(nèi)哪個縣級市最后成為地級市,可完全憑發(fā)展情況確定。省里有精力管轄,縣級市又確有實力和規(guī)模的,可由省轄,這對縣級市發(fā)展確有好處。如省無力直轄所有縣級市,可單提出幾個大一點的,定為副地級。一般的縣級市,還是繼續(xù)保持現(xiàn)狀更好一些,至于以后怎么辦,到時候自會有辦法的。
從最終趨勢看,虛省實市、弱縣強鎮(zhèn)是最可取的管理模式,但這要有一個過程,不能刮風。我們太愿意用行政思維決定經(jīng)濟模式了,我們吃夠了干什么事情都刮風的苦頭了,靜靜地干事,啥也別炒作,正常發(fā)展,水到渠成。當局是明智的,我們可以相信當局是不會讓咱老百姓吃虧的。至于業(yè)余宣傳部長忽悠那些事,業(yè)余組織部長研究那些事,業(yè)余區(qū)劃辦主任傳播的那些事,跟咱普通市民是沒有任何關系的。究竟誰管縣級市更好些,還是讓領導們決定吧,反正誰管都得想法讓我們活下去,否則,他就是罪人,至少,在我們心里是那么認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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